10月14日21时19分,一辆浙籍小货车在成渝高速公路资中收费站出站时,要求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免费政策。经当班收费员仔细查验,发现车内有混装物品。
随后管理处稽查人员再次进行核查,确认车内隔板下有空框、电动工具、机麻桌等混装物品,且所运载的货物容积和重量均未达到车辆容积和核载质量80%以上的绿通政策免费要求。经进一步核查,稽查人员发现该车是由平板车改装的密封货车,人为增加了整备质量。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文件规定,混装鲜活车不能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免费政策,车主的改装行为也违反了交通安全法。
随后,工作人员耐心为其讲解收费政策,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混装假冒行为,随后自觉缴纳了通行费1371元。
下一步,资阳管理处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2021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欠费追缴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各类逃费车辆的打逃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