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收费工作服装制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比选内容
2.1配装数量
根据成渝分公司收费工作服装配置相关规定,拟为收费等工作岗位人员每人配置夏装1套、春秋装1套,冬装1套。配置数量约夏装500套、春秋装500套、冬装500套,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配装数量为准。
2.2配装标准及限价
服装类别 服装品类及颜色 面料成分及要求 单价(元)
夏装 短袖衬衣(粉色) 不低于50%棉或仿真丝等轻薄、透气、舒适面料 80.00
裤子或裙子(深紫色) 不低于50%羊毛;透气、舒适 120.00
春秋装 长袖衬衣(粉色) 不低于50%棉或仿真丝等轻薄、透气、舒适面料 90.00
裤子(深紫色) 100%聚酯纤维 120.00
长袖上衣(深紫色) 100%聚酯纤维 215.00
背心(深紫色) 100%聚酯纤维 80.00
冬装 大衣(女款深紫色,男款藏青色) 不低于50%羊毛 400.00
防寒服(女款紫色,男款藏青色) 外层100%聚酯纤维,内胆超细纤维絮片 350.00
冬裤(藏青色) 100%聚酯纤维 120.00
投标报价以上述单价金额为限价,报价时需统一各服装品类的降幅标准。最终面料可优于上述基本要求。款式以比选人提供的款式为准。
2.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12个月。在1年合同期限满之后,若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未颁发新的相关统一要求,发包人视承包人履约情况经双方约定可再续签1年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年内,如发包人需要对具体采购数目进行增补,均按合同服装单价执行(如出现续签参照执行)。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独立比选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2)比选申请人具有服装销售或生产经营资格。
(3)服装生产企业需通过IS09001或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0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认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服装生产企业具有固定的服装生产基地,服装制作设备达到先进水平,工艺精湛,技术力量雄厚。
(5)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过3个服装销售或生产经营项目,且至少有一项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
(6)比选申请人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或有固定售后服务点。
(7)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和诉讼纠纷。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0年11 月5 日起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网站(www.sccygs.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0年11 月11 日上午 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11 月11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111办公室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最迟应在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以比选人到账时间为准),按规定向比选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未按要求时间和金额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网站(www.sccygs.com)上发布。
9.比选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即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网站(www.sccygs.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
邮 编:610041(成都)
电 话:13548106582
传 真:028-84080593
联系人: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