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护栏等设施回收处理比选招标(第二次) 比选公告

成渝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护栏等设施回收处理比选招标(第二次) 比选公告

2021.07.01作者:

1. 比选条件

成渝高速公路废旧波形护栏等设施回收处理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成渝分公司因成都市东西轴线建设报废固定资产的批复》(川成渝司发[2021]4号)批准实施。现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招标。

2. 比选范围

2.1成渝高速公路于1995年9月全线竣工通车,起于成都市五桂桥,途径简阳、资阳、资中、内江、隆昌等市县,止于桑家坡,全长226.7km。因成都市东西城市轴线工程项目建设,需永久占用K2144+402-K2125+340路段(成都市五桂桥至五环路相交处,含五桂桥汽车站后面的辅道,以下简称该路段)进行市政化道路改造,拆除该路段7-18KM波形护栏约630吨及收费站配套设施若干,现对已拆除的废旧波形护栏等设施进行回收处理以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能会拆除的同类废旧设施进行回收处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号为HS1。

2.2回收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可能会拆除的同类废旧设施全部回收处理工作完成,预计回收周期12个月。

2.3工作内容:在回收服务期内,回收处理成渝高速公路上已拆除的废旧波形护栏等设施以及可能会拆除的同类废旧设施。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废旧物资回收、销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1.2 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1项且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钢材回收项目。

3.1.3 财务要求:比选申请人近一年度(2020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 评标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最高投标报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所有比选申请人,按经评审的比选申请价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 7 月 2 日开始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ygs.com/)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网站(http://www.sccygs.com/)上自行下载。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期间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6.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

现场考察: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考察。需考察现场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比选申请预备会:比选人不组织召开比选申请预备会。

6.2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

比选申请人须在2021 年 7月 8日上午9:30至10: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 年 7月    8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本302号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比选申请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应向比选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采用银行电汇、转帐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由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比选申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采用银行电汇、转帐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比选申请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比选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日17:00点之前到比选人指定账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http://www.sccygs.com/)媒体上发布。

9. 评标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比选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评标报告信息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http://www.sccygs.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

邮政编码:610051

联 系 人:任女士、邓先生

电    话:028-84713802



比选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2021年7月1日

【比选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