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渝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及ETC车道改造工程
各比选申请人:
本公开招标项目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比选文件》中第26页“关键设备性能指标评分标准”、第69页 “(六)拟供主要设备品牌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响应表”中“治超车道电子显示屏”第2项“像素组成:”改为:“像素组成:LED 224×112点阵,双基色(1R1G)”;第3项“显示:满屏可显示4行×14列汉字,内置16×16点阵GB2132一级汉字字库”改为:“显示:满屏可显示7行×14列汉字,内置16×16点阵GB2132一级汉字字库”;
《技术规范》中第89页“10.电子显示屏”中“技术性能指标要求”第2项“像素组成:LED 224×64点阵,双基色(1R1G)”改为:“像素组成:LED 224×112点阵,双基色(1R1G)”;第3项“显示:满屏可显示4行×14列汉字,内置16×16点阵GB2132一级汉字字库”改为:“显示:满屏可显示7行×14列汉字,内置16×16点阵GB2132一级汉字字库”;
《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第S7-GZ-31图号改为如下:
2、《比选文件》中第52页“表1.工程量清单”、第76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总价合计表”中第30项“软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RVV3*15”改为:“RVV3*1.5”;
3、《比选公告》中第2页、《比选文件》中第5页“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中“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 9 月 3 日上午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3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3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启封”改为:“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 9 月 6 日下午14:00~14: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 9 月 6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3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启封”。
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其他条款不变。
如本通知书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有冲突,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2021年09月1日